大概昨天太累了,沒什麼睡到,所以睡到今天中午才起床。下午跟愛德華、Albert他們約在 Silom(สืลม) 見面,隨後PINKY跟她的瑜珈朋友會跟上,準備下午的潑水行程。
  早上天氣還有點陰陰的,中午坐在 Surawong (สุรวงค์) 路邊吃炒蛋飯時還下起毛毛雨。但很快就停了。下午二點多人群開始愈來愈多,感覺比去年熱鬧,因為今年沒有紅衫軍。反正,潑水節就那個樣子,各位想看潑水節景像的話,請看我前幾年的部落格文章就好了!  真懶。有在看的諸位看倌一定知道我老嫌射水槍很無聊,所以我今天不玩水槍了,今年專門玩抹抹樂! 去抹別人的臉好玩多了,PINKY跟她朋友是第一次過潑水節,玩得樂不可支笑不停。PINKY超惹人愛的,很多人很愛攻擊她欸! 紅的綠的粉在臉上就是個調色盤。今年讚啦! 但 ALBERT 就還好,因為前兩天他的護照不見了,趕在潑水節休假節快去駐泰辦事處辦手續,還說被他們羞辱,真可憐。但現OK了,他可以週六準時回台灣。
  晚上照例,每次來泰國都要去光顧的 “光” 海觧餐廳。大夥回各自的飯店休息,晚上再出來吃海鮮,順便去 Ratchada (รัชดา) 的夜店繼續潑水玩。談到 ”光” 海鮮,大家最印象深刻的是,要坐MRT到 HuaiKhwang (ห้วยขวาง) 然後往回走,店就在一座天橋邊。所以我把錢包、証件、手機都留在飯店,省得麻煩。只帶護照跟現金幾千銖即可。
  從我住的 Asok(อโศก) 方向過去,我想說坐到泰國文化中心 (Thailand Cultural Center / ศูนย์วัฒนธรรม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站就好,再往前走,可以省一站的錢,也不用繞回來。我就這樣做了。走啊走的,果然看到 "光" 海鮮了。但...怎麼不太一樣了? 它本來是一塊空地的室外用餐區,現怎麼成了三層樓的建築? 前面空出一小塊空地了。旁邊天橋也重建了,變新了不一樣了!! 難怪我剛剛一時認不出來,想說,回去要跟 SAM 說,下次別跑錯!
  結果左等右等等不到愛德華跟 PINKY 她們。等了快半小時了,我又沒帶手機出門。就想說,他們會從HuaiKhwang (ห้วยขวาง) 站過來,我繼續往前走,看會不會碰到他們,若碰不到,我就直接從HuaiKhwang (ห้วยขวาง)站坐地鐵回去。
  結果才走到下一條巷子,看到了熟悉的 “光”海鮮!! 愛德華跟 PINKY 好端端地在裡面大快朵頤了,還啃著燒蝦哩!! 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我剛剛在等的 “光” 海鮮,是新開的分店,是新的!!剛好也在天橋邊,剛好也在巷子口。現在這個才是原本的 “光” 海鮮 (也在天橋邊,也在巷子口)。
  所以下次大家別跑錯囉!! “光” 海鮮現在有兩家。都在RATCHADA,都在巷子口,都在天橋邊。原本的那一家是在 RATCHADA 10巷巷口;新的一家有冷氣,是在RATCHADA 12巷巷口。
  夜店一如往年,也是潑水主題,玩到凌晨一點多,才坐計程車回飯店。
  到了 ASOK,計程車轉錯彎了,我趕快告訴司機,我在這兒下就好,走回去便行,不遠。還好,車資只有51元,我給他濕濕的100元,剩下的大鈔我臨時抽出來放另一個口袋,不然整個亂成一團也挺麻煩。司機找我50元 (20元紙鈔兩張+10元硬幣),當我過了馬路後,在ASOK捷運站下面,麻煩事上身。
  一個瘦瘦黑黑穿紅衣的男子,坐在路邊,前面有一堆像充了氣的塑膠袋又像氣球的東西,沒注意裡面是什麼,反正我濕透了,只想趕快回到飯店,而且我以為他只是路邊的小販。深夜了,這兒也沒別的行人。他一看到我,就馬上跳起來,朝我走過來,我不知道他口中在說什麼,但他就是擠過來,用他手上的那些東西把硬我擠到牆邊。他說著我聽不聽的話,是不是在推銷硬要我買東西? 我就不理他愈走愈快,他也一直跟著我愈走愈快,死纏爛打。走了一會約20公尺吧,他就突然轉身走了。
  而我鬆了一口氣,飯店就在前面不遠,趕快走,但此時,我發現不妙:護照、飯店鑰匙、錢不見了。在ALBERT 之後,換我了。
  這三樣東西放在同一塑膠袋裡。口袋中只剩剛司機找給我的10元硬幣,其它全不見了。好佳在,我不知為何下車前把大鈔改放另一邊口袋,因此就沒被摸走。泰銖小鈔損失 270銖。進了飯店,花了100銖賠償鑰匙。我只剩大鈔,給1000銖她還沒得找,問我有沒有零錢,但我真的沒有…
  回到飯店我也累了,但還是只能趕快打電腦,上網查外交部領事局網站,看一下駐泰辦事處地址、電話、護照遺失補辦的一些相關程序。另一方面我擔心的是,歹徒連我的飯店鑰匙都拿走了,所以他等於知道我住哪個飯店、哪一間,而且有鑰匙可以進來?? 我趕快把房門反鎖上。
  想想這次冥冥之中,好像我會碰到這件事一樣。一直都有所準備:
  1. 平時我不會帶NOTEBOOK 來,但這次我帶了。
  2. 出國前因沒空去申辦簽證,所以決定辦落地簽。但我又沒去照證件照,所以我事先就在T2的快照機照好。一組8張,所以我現在手上有一堆照片。
  3. 為了以防萬一,我還不知為什麼,帶了華航員工證在身上。現在這是我唯一的英文身份證明文件。
  4. 不知為什麼,我出門前就是只帶一些現金跟護照,其它及錢包全鎖在飯店保險箱裡。所以我的身份證、駕照、信用卡、手機、其它泰銖現金,都沒有遺失。
  5. 下車付計程車錢,不知為何我還把大鈔抽出來分開放另一個口袋。所以歹徒偷到沒什錢的那一邊口袋,而最大損失就是護照。
  6. 護照影本,找樓下櫃檯要就好。因為 CHECK-IN 時他們會印一份當做住房資料之一。
  7. 雖然我原訂4月17日台灣,但事實上我請假到4月21日,所以臨時延回沒問題。
另一方面,我在想,如果歹徒從我身上拿不到東西,是不是現在我就倒在路邊? 護照+270泰銖被搶可能是幸運的。明天,得跑警察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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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k เจตรินท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